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炒股的智慧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12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楼主: tting_1114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赌博的故事感觉逻辑不通啊

[复制链接]
1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6-5 21:19:52 | 只看该作者
只有让赌客输才能留住他,而不是让他赢,赢了就不来了,明白了。我以为是要让赌客赢,是我理解错误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#
发表于 2020-6-5 21:23:00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故事说的是要摸清对手心理,从而找到取胜之道。但其实这个故事细思极恐,可能大家看到赌客用心理,战胜了庄家,35个赌注×35倍赔率=1125倍!但是,这只是结果之一,庄家如果不这么想,那就是另一个结果,赌客一下子没了36个赌注,这很可能是他所有身家,饭钱都在里面,这样的结果能承受吗?
       在股市上有这样心理的人,数不胜数。五年赚一倍,没几个人特别感兴趣。但看到有说一年五倍,一月五倍的方法,眼睛都亮了。实实在在的知识不想多看,一说有秘籍,神神秘秘,朦朦胧胧的那种,就趋之若鹜。
       什么形态,放量,缩量,,,股票大涨前的图形有几十种,根本没有一种图形是上涨的必备条件,横盘突破,放量能大涨,缩量也能涨,下次遇到相同图形,又会是另一个结果。洗盘也没那么容易分辨,谁知道是暂时洗盘,还是大跌势的开始?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,上涨的必要条件就一个,就是股票在涨,今天涨了个新高,下个星期又新高,一直涨一直新高。
        想太多会疯掉
      

补充内容 (2020-6-5 21:29):
36个注,能赢35概率上输定,久赌必输,但人人都只看到暂时赢钱的幸运儿。

点评

可参见我刚学股时的帖子“华容道”  发表于 2020-7-5 21:58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#
发表于 2020-6-7 15:07:05 | 只看该作者
让赌客输才能留住他,赢了就不来了,明白了。站在别人的立场,想别人所想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#
发表于 2020-7-5 21:30:56 | 只看该作者
Code 发表于 2020-6-4 21:15
故事讲的很明白,赌客胜老千败,还出千?

看到你还有跟进点评!竟然!

出千的含义就是兵不厌诈,百科上看一下,他的由来是孙子的“兵者诡道也”。这和违规不违规是两码事!!可以违规,也可以不违规,没有丝毫的联系啊。

股市的庄家就是合法的骗子,就是老千,这个和合不合法没有丝毫联系。骗人可以是合法的,也可以是不合法的! 骗人就是骗人,就这么简单呗。

老师的故事,就是在讲赌徒怎么骗庄家,行骗成功,一次出千,把庄家搞到破产! 诡道之术,可谓登峰造极!-------这个和合不合规没有丝毫关系。股市里,庄家每天都在骗,都在出千,也有少数被证监会抓起来,大多数在合规合法的骗人。

老千之术,成功的状态有两种,1 面对的都是肥羊,2面对其他老千时,千术高出一筹,比如华容道故事里的诸葛亮和曹操都是老千,但孔明的千术碾压曹操。

股市是个财富再分配的地方,是人与人之间你争我夺的战争,你死我活。只不过这个战争,比拼的不是金戈铁马,而是脑力震荡。

点评

这种脱离事实的想当然的思考方式,是学股路上最大的绊脚石,遗憾的是,思考方式这东西,是个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品种  发表于 2020-7-5 21:50
你的错误在于,想当然的以为庄家就是老千,和基本认知脱节  发表于 2020-7-5 21:47
你和本帖的提问者犯了同样的错误,就是想当然。他的错误在于,想当然的以为赌徒赢了之后更应该留在赌场,和事实脱节  发表于 2020-7-5 21:44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5#
发表于 2020-7-5 22:00:1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终于弄明白券商这几天的原因了!这此踏空最根本原因是经验不足,怕死。忌惮大盘调整,股票池选的四个券商股都涨停,当时就是不敢买,我以后也不在论坛装逼了!反派死于话多!上天给我一个嘴巴,两个耳朵,两只眼睛。就是让我多看多听少说。我从现在开始再闭关修炼三年,等大成之后再戏说股市,我不曾离开,我只是哑巴

点评

闭关修炼需要心无旁骛,必须离开的呀!找个星级宾馆,每日能按时送餐,套房不用出门的那种,到了23年,你出关的时候,我给你当护法好不好,  发表于 2020-7-5 22:21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炒股的智慧网   

GMT+8, 2024-11-28 08:46 , Processed in 0.023469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